日前,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、
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党组成
员、副主任委员、自治区国资委正厅长级干部魏栓师等人违规吃喝、
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。
经查,5 月 6 日,魏栓师陪同其亲属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
院二附院就诊,随后与二附院原党委书记王秋枫、二附院介入科主任
郭俊到包头市第四医院放射科原主任贺玉玺(已退休,拟返聘二附院
介入科工作)在二附院的办公室叙旧。贺玉玺提出 5 月 7 日聚餐,魏
栓师表示由其准备酒水并支付餐费。5 月 7 日晚,魏栓师、贺玉玺、
郭俊、王秋枫以及包头医学院正处级干部石继海,包头市公安局包神
铁路公安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栗占山,二附院消化内科副主任江振宇
等人在包头市某宾馆聚餐。当晚,魏栓师自带白酒,魏栓师、郭俊、
王秋枫、江振宇等人饮用白酒,贺玉玺、石继海、栗占山未饮酒,餐
费由魏栓师安排私营企业主支付。聚餐结束后,王秋枫又组织郭俊、
江振宇到其家附近烧烤店继续聚餐饮酒。5 月 8 日 6 时许,郭俊在家
中死亡。魏栓师等人得知郭俊死亡消息后,商议共同出资与郭俊家属
私下了结,双方因金额存在较大分歧,郭俊家属提出要举报。5 月 15
日,魏栓师主动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报告了相关情况。
问题发生后,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调查,给予相关责
任人处理处分。本应给予魏栓师撤销党内职务、政务撤职处分,因发
现其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已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
措施,将一并处理;本应给予贺玉玺政务撤职处分,鉴于其已退休,
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六级调整退休待遇;给予王秋枫、石继海、江振宇
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给予栗占山党内警告处分。包头医学院二附院党